• 朝九晚五Vs纸醉金迷 - [闲云野鹤]

    2007-02-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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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第一次去了酒吧。 不单单只是酒吧吧,我想。在一个斗大的密闭空间里,不及三平方米的舞台上有穿着嘻哈的DJ拨玩着塑胶碟,我说不出究竟是摇滚还是HIP—HOP还是其他什么不知名的音乐,重重撞击着心口,你听不见别人的说话声,除非他扯着嗓子在你的耳边一个字一个字地吼。外面下着雨,深夜的凉意冻到骨子里,这里的女人只着抹胸或是一件吊带衫,男人则是汗衫或是衬衫,人挤着人,全部疯狂地扭腰摆股,暧昧地贴近身,跟着重重的节奏HIGH。 我坐在靠墙的一张吧台椅上,面前的窄桌上点着小小的烛台,昏昏暗暗的,看着我老姐和我妈朋友的儿子(顺道提一下,就是小陶他弟,考进清华的)在舞池里高举着手扭着腰,不地时对着他们笑笑,一边应付陶弟带来的朋友从口中吐出的烟雾,一边小口小口地喝着果汁混琴酒。这也是我第一次喝酒。小小地浅尝一口,柳橙的甜意只存留在舌尖的味蕾,从咽喉一路热到肚腹的暖意拌着淡淡的涩意,那便是酒了吧。 我安安静静地坐在那里,与混沌的重金属乐显得有点格格不入,酒意入肠,莫名显得格外清醒。老姐跳得正HIGH,我看来来往往的人也看得出神,一头直发或者蓬松的卷发,粟色、酒红、黄色或者白色,吉蒲塞式的圆形耳环,妖媚的眼眸,裸露的肌肤,女人是这样的,偶尔端起酒杯浅饮一口,接着牵起身边男人的手,就混入了舞池。男人往往是衬衫半露,下摆全都不束在裤腰内,单手插袋,另一只手拿着酒杯,穿梭在人潮中,怕是在寻找舞伴吧。 我握着手机不放,视线昏黄,手表失去了它的功能,我只好一次次地打开手机。夜越来越深,这里却是越来越热闹,开始有人边跳边和着节奏尖叫,烟雾蒸腾,我被熏得几乎睁不开眼,还是在庠装笃定。 陶弟带来两个女人,是他同学,如在场女人一样的穿着,一样的……媚眼如丝。我们笑着打招呼,他们没坐下,就拉着陶弟去台上疯狂地摇摆了。 陶弟有深度的近视,我一直不知道,脱下眼镜后的他,可以一杯接着一杯地灌,可以一根接着一根地抽,然后提醒我们不要告诉他妈,可以亲昵地拦着女生的腰,贴着对方疯狂地跳舞。眼镜一脱,我不认识这个人了。 两个女人,一个来自复旦,一个来自交大,同样的高才生。 这里众多的人,白天朝九晚五,扮演着别人期待的角色,乖乖女或是高才生,恬静优雅或是斯文俊朗,然而,一到黑夜,一脱下眼镜,一卸下伪装,纸醉金迷地纵情声色。如果边听小夜曲边照着镜子,还是觉得那里面的人不是你,那么恐怕,你是需要到这个听不见说话声与心跳声的地方来喝一杯,然后疯狂地跳上一段,尖叫上几声了。 这也是一种释放压抑的办法,虽然我不喜欢。 恐怕只有我觉得自己是安安静静地坐在那里的吧,别人大概只会觉得我“呆呆”地坐在那里。然而我很清楚,在这个地方,别人是扮演回自己,而我则是要扮演好陪客的角色,就算我已经睁不开眼,透不过气,喉咙痛,耳朵麻,我也必须一定得保持微笑,对着别人的询问摇手说“没事,我没事,你们去跳就好。”然后说服自己这是关心而不是应付。 第一次去了酒吧,第一次喝了酒,舞,却没有第一次跳成。 十二点半,老姐HIGH够了,我说那就回家好吗?她应允。陶弟充分发挥了他的绅士风度,把我们送回了家,他以为我身体吃不消,然而是否在知道后懊恼或是扫兴我就不知道了,结果第二天,我浑身舒爽,我老姐却病倒了…… 陶弟回家后,对我的评价是“放不开”。传啊传,由我老妈笑着摇头告诉我。我冲动地想要反驳,解释了一大堆,突然感到厌恶而住了口。 就象他们不习惯在白天暴露出自己一样,我同样不习惯在黑夜的酒吧里曝露,不同的是,他们需要的是重金属,而我需要的可能只是小夜曲,如果没有放声机,我也可以自己哼。 我应该笑着不置可否的,因为走出那里,我还是我。但是下一次,我知道我还是会这样,匆匆忙忙解释一大堆,因为我一点也不想压抑,一点也不想告戒自己不要再这样,因为这就是我最真实的反映。 每个人,都有不想扮演却必须要扮演的角色,也都会有各自不同的找回自己的办法,是否真的是朝九晚五,是否真的是纸醉金迷,这些其实都不重要。你的真实,只有相信你的人才会懂,你的关心,只有了解你的人才不会猜疑。我不喜欢酒吧,但却一点也不想批评它,我不喜欢这里面的人,但除了迷醉外找不出一点厌恶的痕迹。我坐在那里,知道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,也知道其实我们每一个都是同一种人,这样的认知只让我庆幸,我的角色扮演只是少数,只让我更加想念,想要回到我的国度,我的世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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